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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2章 小插曲

    太一立看着罗宾伞柄上的那一道道刻痕,决定给他一个机会。

    这伞妖心性虽差了些火候,勘不破嗔怨,渡不过自己的劫,可他数十年如一日行善助人,却是实打实的。

    俗话说君子论迹不论心,单凭他做了这上百件善事、护了百余人,便值得救上一救。

    再者说,他初临此界,正好缺个跑腿的。

    伞妖已有半步天阶修为,在这香江地界也算一号人物,用来打探消息、跑跑腿再合适不过。

    更何况,改了这既定剧情,深蓝那边自然有剧情偏移的奖励入账,蚊子再小也是肉不是。

    另外就是,这个残界太脆弱了,脆弱到只要他稍微用力,就会破碎的程度。

    在确定地书在这个时间线之前,他不想打草惊蛇。

    罗宾刻完刻痕,转身便瞧见了巷子里的太一。

    他也是做好事做习惯了,几乎都成了习惯性,又恰逢中元节阴气最盛,当即迈步走了过去,语气和善地提醒:

    “年轻人,今日是中元节,大晚上的别在这种小巷子里乱逛。

    夜里路不平,恶人恶鬼都多,早些回家才是。”

    太一抬眼看向他,忽然轻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你倒是好心。可惜啊,医者医人而不自医。你只顾着帮旁人避祸,却没瞧见自己的劫数,已经悬在头顶了。”

    这话轻飘飘的,落在罗宾耳中却宛若惊雷。

    他先是一愣,随即浑身汗毛倒竖,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天灵盖。

    他也是当局者迷,劫数临身而不自知,但此刻被太一一句话点破,当即猛然惊醒。

    那股被他刻意忽略的危机感瞬间铺天盖地涌了上来 ——

    他清晰地感知到,自己的劫数,就在今夜。

    百年修行,眼看就要功德圆满,莫非就要一朝尽丧?

    罗宾脸色瞬间白了几分,再看太一的眼神彻底变了。

    眼前这青年看着普通,却能一语道破他的劫数,绝非常人。

    他连忙往前凑了半步,双手拱起,语气带着几分急切与恭敬:

    “先生慧眼!是我当局者迷了!还请先生救我一救,大恩大德,罗宾没齿难忘!”

    “救你不难。” 太一淡淡开口,目光扫过他手里的黑伞,“我这段时日在香江办事,正缺个熟悉本地的跑腿。”

    罗宾活了上百年,哪能听不出这话里的意思。

    能消弭生死大劫,不过是当个随从跑腿,这买卖简直太划算了。

    他当即躬身行礼,语气郑重:

    “罗宾愿为先生效犬马之劳,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!”

    “孺子可教。”

    太一满意地点了点头,随口道:“既然如此,你的人劫,那便散了吧。”

    话音落下的瞬间,罗宾只觉得浑身一轻。

    此前压在心头、沉甸甸几乎喘不过气的危机感,如同冰雪遇骄阳般消融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心里一片清明,周身妖气运转顺畅无比。

    就这么一句话?

    罗宾怔怔地站在原地,心底掀起惊涛骇浪。

    言出法随!

    一句话便消弭了他的人劫了,这等手段,怕是传说中的天人也不过如此!

    他原本只当太一是位精通术数的高人,此刻才明白,自己怕是撞上了真正的大人物。

    他压下翻腾的心绪,态度愈发恭敬,垂首低眉:“老奴多谢主上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必如此。” 太一抬手打断了他,“叫我先生就行。先找家酒店落脚,有些事我要问你。”

    罗宾心里掠过一丝失望。

    他本想顺势认主,彻底抱住这条粗大腿,如今看来,这位先生暂时还没完全收下他的意思。

    但他也不气馁。

    活了百年的老怪物,最懂审时度势。

    能遇上这等人物,本身就是天大的机缘。

    只要好好表现,尽心办事,迟早能真正入了对方的眼。

    “是,先生。” 他恭恭敬敬地应下,侧身引路,“往前过两条街,豉油街上有家仕德福酒店,是这一带最好的酒店。”

    太一微微颔首,示意他带路。

    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小巷,汇入旺角夜晚的人流里。

    街道两旁霓虹闪烁,招牌林立,卖牛杂的吆喝声、汽车的鸣笛声、路人的谈笑声交织在一起,烟火气十足。

    罗宾走在前面半步,腰微微躬着,手里还攥着那把黑伞,时不时回头留意太一的神色,活脱脱一副随从模样。

    转过街角,一阵鱼蛋的香气飘了过来。

    太一脚步一顿,目光落在路边一辆移动鱼蛋摊上。

    锅里的咖喱汁还咕嘟咕嘟冒着泡,鱼蛋浸在汤汁里,色泽诱人。

    摊旁站着个穿花衬衫的年轻人,吊儿郎当地靠在推车边,手里叼着烟,正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。

    那张脸极具辨识度,活脱脱一张后世流传甚广的表情包。

    乌蝇哥。

    太一瞬间认出了这人。

    《旺角卡门》里的经典角色,冲动好面,眼高手低,一心想当老大出人头地,最后却连累自己的大哥阿华一起横死街头。

    前世林意看这部电影时,就被这角色气得牙痒痒 。

    烂泥扶不上墙也就罢了,偏偏还要拖着真心待他的人一起死。

    此刻再看,乌蝇哥印堂之上笼罩着一层浓郁的黑气,几乎凝成实质,显然离横死之日不远了。

    他死了倒不打紧,连累阿华跟着一起送命,未免太可惜了。

    “正好,顺手了结一桩意难平。” 太一心里暗道,脚步一转,径直朝着鱼蛋摊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罗宾见状,连忙跟上,心里却有些疑惑 —— 先生看起来不像是爱吃街边小吃的人啊?

    走到摊前,太一故意用轻佻的语气敲了敲推车边缘:“喂,鱼蛋佬,给我来十串鱼蛋。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,乌蝇哥瞬间炸了。

    他最恨别人把他当成看摊子的,仿佛戳中了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。

    当即把烟往地上一摔,梗着脖子瞪向太一:“你说谁是鱼蛋佬?你睇清楚啲!我像是卖鱼蛋的吗?这摊子不是我的!”

    说着他伸手从锅里捞起一串鱼蛋,塞进嘴里狠狠嚼了两口,含糊道:

    “这摊子老板不知道跑哪去了,你想吃自己拿,别烦我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啊。” 太一故作恍然,笑了笑,“我好久没吃鱼蛋了,还真想尝尝。”

    他拿起签子,在乌蝇心疼的眼神中慢条斯理地插了好几串,转头对罗宾道:

    “阿宾,你也来一串。看这位靓仔吃得这么香,想必味道差不了。”

    罗宾人老成精,哪能看不出太一是故意逗这人。

    虽不知用意何在,但先生有兴致,他自然配合。

    当即笑着拿起一串:“想不到深夜还能碰到野生鱼蛋摊,倒是有口福了。”

    太一咬了一口鱼蛋,随即眉头皱起,一脸嫌弃地将剩下的几串鱼蛋全都丢进了旁边的垃圾桶。

    “鱼蛋没鱼味,失败。”

    “弹性也不够,失败中的失败。”

    他摇了摇头,嗤笑道:“难怪摊子老板都不要了,就这水平还敢出来摆摊,难怪混不下去。”

    罗宾也跟着咬了一口,其实鱼蛋口味中规中矩,并不算差。

    但他哪敢反驳太一,紧跟着也丢进了垃圾桶,附和道:“确实难吃,白瞎了一锅咖喱汁。”

    乌蝇哥本来就在气头上,听着两人一唱一和地阴阳怪气,火气瞬间冲到了头顶。

    这鱼蛋是他从周记批发来的,味道在旺角也算排得上号,这两个扑街居然敢当众羞辱?

    “你们两个扑街!” 他目露凶光,骂了一句,猛地弯腰从推车柜子里抽出一把弹簧刀,“吃了我的鱼蛋还敢在这里唧唧歪歪,食屎啦你!”

    说着就往前冲,举着刀朝太一捅去,活脱脱一副底层古惑仔拼命的狠劲。

    他动作快,罗宾比他更快。

    不等刀锋靠近太一,罗宾伸手一抓,如同钢钳般死死攥住了乌蝇哥的手腕。

    “啊 ——!” 乌蝇哥痛叫一声,弹簧刀 “哐当” 掉在地上。

    他只觉得手腕像被铁箍住,骨头都要碎了,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。

    罗宾眼中闪过一丝凶光,他要抱的大腿又岂是这种凡人小混混能冒犯的?

    当即就要下重手。

    至于什么行善积德,抱歉,他怕太一误会。

    “出手别太重了。” 太一拍了拍罗宾的肩膀,语气平淡,“打断一条腿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,先生。”

    罗宾立刻收敛凶光,一脚踹在乌蝇哥左腿膝盖上。

    咔嚓 ——

    清脆的骨裂声响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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